公告通知
2025-03-10 09:58 來源:湖南師范大學新聞網 作者:湖南師范大學國際交流合作處 點擊:
根據(jù)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(以下簡稱“留基委”)的工作部署,結合我校實際情況,現(xiàn)將我校2025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、訪問學者、博士后項目(以上統(tǒng)稱“面上項目”)選派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選派計劃
高級研究學者訪學期限為3-6個月,訪問學者訪學期限為3-12個月,博士后的留學期限為6-24個月。
重點支持留學人員前往教育、科技發(fā)達國家的知名院校、科研院所、實驗室等機構。
留學人員可利用所在單位現(xiàn)有國際合作渠道或個人自行對外聯(lián)系落實國外留學單位。
資助內容為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。獎學金是用于資助留學人員在外學習期間的基本學習生活費用,可用于支付生活費、注冊費、醫(yī)療保險費、書籍資料費、板凳費(bench fee)、簽證延長費等。獎學金資助標準及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允許外方提供配套經費資助。
二、申請條件
(一)符合《2025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、訪問學者、 博士后項目指南》規(guī)定的申請條件。詳見https://www.csc.edu.cn/chuguo/s/3465。
(二)重點支持留學人員前往教育、科技發(fā)達國家的知名院校、科研院所、實驗室等機構。
(三)外語水平應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及擬留學國家、留學單位的語言要求。詳見https://www.csc.edu.cn/article/2801。
申請時外語水平未達到派出要求者,如所在單位重點推薦,亦可申請,但須提供可反映其外語水平的考試證明,如往年WSK/TOEFL/IELTS等考試成績單。此類人員如通過評審被錄取,須參加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相關語種培訓或自行報考WSK/TOEFL/IELTS等考試,達到外語條件后方可派出。同等條件下,優(yōu)先錄取申請時外語水平合格者。
(四)暫不受理以下人員的申請:
1.已獲得國外全額獎學金資助。
2.已獲得國家公派出國留學資助資格且在有效期內。
3.已申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尚未公布錄取結果。
4.曾獲得國家公派出國留學資助資格,未經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(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)批準擅自放棄,且自資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滿2年。
5.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、回國后服務尚不滿兩年。項目有特殊規(guī)定的,按相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三、選拔辦法
學校遵循“公正、公平、公開”的原則,采取“個人申請、學院考核、專家評審、擇優(yōu)推薦”的方式進行選拔。
(一)申請時間:報名及申請受理時間為4月10日0時至4月20日。
申請人應在相應期限內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(https://sa.csc.edu.cn/student)進行網上報名,按照《2025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、訪問學者、博士后項目應提交申請材料及說明》準備申請材料并提交所在單位審核。
(二)申請要求:申請人應按照規(guī)定的程序、時間和要求提交申請材料,并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。因申請材料原因導致的責任和后果由申請人承擔。國際處有權退回不真實、不一致、不符合要求的申請。
(三)申請方式:各二級單位在對申請材料進行認真審核后,統(tǒng)一將學院申請材料于2025年4月20日前提交至國際交流合作處(以下簡稱:“國際處”)。紙質材料(僅需提交校內申請表及網申表)遞交木蘭樓226室(詳見附件1),電子版(僅需要提交單位推薦意見word版)發(fā)送至國際處工作人員郵箱:dongzi@hunnu.edu.cn。根據(jù)留基委要求,國際處不接受個人單獨申請。
(四)注意事項:國際處將于留基委規(guī)定時間內將我校書面公函及推薦人選名單提交至留基委,并通過留基委信息平臺提交申請人的電子材料。留基委不直接受理個人申請。
各二級單位應對申請人的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行、學術誠信、身心健康情況、申請資格、學術發(fā)展?jié)摿?、出國留學必要性、研修計劃可行性等方面進行審核后出具有針對性的單位推薦意見,并對其出國留學提出明確考核要求。
(五)留基委對申請人材料進行審核,組織專家評審,確定錄取結果。
材料審核主要審核申請人是否滿足項目選派辦法規(guī)定的申報條件,申請材料是否完備、是否符合各項材料具體要求等;同時,將根據(jù)提交的外方正式邀請函核定留學期限、資助期限,如果個人申報的資助期限低于留學期限,資助期限按個人申報期限核定。
評審工作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進行考察:
1.申請人的道德品行、學術誠信、綜合素質及發(fā)展?jié)摿Α?/p>
2.申請人的主要業(yè)績及獲獎情況。
3.出國留學的必要性、研修計劃的可行性及擬留學專業(yè)的應用前景。
4.留學目的國、擬留學單位及國外合作學者在所選學科專業(yè)領域的研究水平及國際認可度、是否具備接待申請者所需科研條件。
5.申請人所在單位在該學科專業(yè)領域的水平及推薦意見等。
錄取結果于2025年6月30日前公布。申請人可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(https://sa.csc.edu.cn/student)查詢錄取結果,下載打印錄取文件。
校內聯(lián)系方式
國際處聯(lián)系人:董老師
電話:88872245
人事處聯(lián)系人:謝老師
電話:88872234
附件:
附1:湖南師范大學2025年面上項目申請材料清單及說明+1.doc
關于2025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、訪問學者、博士后項目選派工作的通知.docx
國際交流合作處
人事處
2025年2月27日
上一條:轉發(fā)《關于申報2025年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項目的通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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